市卫生局关于选聘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兼职教师的通知
日期:2011-11-02 16:16:42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98

新卫发〔2011118

 

市卫生局关于选聘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

 

兼职教师的通知

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:

为加强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师资队伍建设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提高教学质量,经研究拟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选聘一批兼职教师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聘范围及条件

(一)选聘范围

实践经验丰富、理论水平较高的从事临床、护理、预防保健等方面的专家或业务骨干。

(二)选聘条件

1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热心于党的卫生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,掌握本学科前沿的最新动态,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比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影响力。

3、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,掌握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理论和方法,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。

4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职称。

二、兼职教师职责和待遇

(一)兼职教师职责

1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,根据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承担相关学科的教学任务,认真做好备课工作。

2、积极参加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的课程开发、教材建设和教学研讨等活动。

3、重视自身学习和实践锻炼,努力掌握现代教育培训技能,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授课水平。

4、提出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有关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二)兼职教师待遇

1、获取一定的授课报酬。

2、优先参加中等卫生职业教育部门组织的学习、考察、调研、研讨等活动。

3、对表现优秀的,推荐参加有关表彰评比活动。

三、选聘程序

(一)推荐报名。采取个人自荐、单位推荐二种形式进行报名。单位推荐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。

(二)组织审核。市卫生局、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对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、业务水平、科研成果和教学情况等进行认真评审,确定师资人选。

(三)组织聘任。经审核确定的师资人选,由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进行聘用,发放聘书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树立资源共享的理念,积极支持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兼职教师选聘工作,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师资的推荐工作。每单位推荐5-10人,参照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兼职教师兼职课程一览表,填写《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兼职教师推荐表》,并于1125日前将推荐表报市卫生局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88923168

附件1: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兼职教师兼职课程一览表

附件2: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兼职教师推荐表 

 

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

 

 

关键词: 选聘  教师  通知

抄送: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

新沂市卫生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1031日印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共印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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